首页 >> 甄选问答 >

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

2025-09-11 21:26:33 来源: 用户: 

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】为规范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运用,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性,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颁布了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新证据规定”),对原有证据规则进行了系统性修订。该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,旨在进一步明确举证责任、证据的收集与审查标准,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
以下是对《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的核心内容进行总结,并以表格形式呈现关键要点:

一、主要

1. 证据种类更加明确

新证据规定明确了书证、物证、视听资料、电子数据、证人证言、当事人陈述、鉴定意见、勘验笔录等八种证据类型,并对每种证据的适用范围和证明力作出具体说明。

2. 强化举证责任分配原则

强调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的基本规则,同时在特定情形下允许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,如涉及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。

3. 电子数据成为独立证据类型

明确将电子数据纳入证据体系,规定其真实性认定标准,包括来源合法性、完整性、可识别性等,解决了网络交易、电子邮件等新型证据的法律地位问题。

4. 增加证据交换制度

要求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,提前梳理争议焦点,提升庭审效率,避免证据突袭。

5. 完善证据保全与鉴定机制

对证据保全申请的条件、程序及期限作出明确规定;对鉴定机构的选择、鉴定程序、鉴定意见的采信标准进行细化。

6. 限制滥用证据规则的行为

明确禁止当事人伪造、毁灭证据,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证据,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二、核心条款对比表

条款 内容概要 变化说明
第2条 证据种类 明确八种证据类型,新增电子数据
第4条 举证责任 强调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,例外情况由法院依职权调查
第7条 电子数据 明确电子数据作为独立证据类型,界定真实性标准
第11条 证据交换 要求法院组织证据交换,提前梳理争议
第18条 证据保全 明确保全申请的条件及程序
第21条 鉴定意见 规范鉴定程序,明确鉴定意见的采信标准
第30条 证据突袭 禁止当事人无故逾期提交证据,防止证据突袭

三、意义与影响

《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的出台,标志着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在证据规则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。它不仅提升了证据规则的可操作性,也为法官审理案件提供了更清晰的指引,有助于实现公平正义与司法效率的统一。

同时,该规定也对律师、当事人提出了更高要求,需更加注重证据的收集、整理与合法使用,避免因证据瑕疵而影响案件结果。

如需进一步了解某一条款的具体适用或案例分析,可结合实际案情进行深入探讨。

  免责声明:本文由用户上传,与本网站立场无关。财经信息仅供读者参考,并不构成投资建议。投资者据此操作,风险自担。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!

 
分享:
最新文章